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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划款银行代偿还

李凤新、曹金柱
1999-10-1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一起银行按检察机关要求将储户资金扣划引发的赔偿案日前由北京宣武区法院审结,银行方面败诉。

1997年4月7日,河南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审理一起案件的过程中,要求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冻结了其储户——北京兵工汽车贸易公司帐户上的55万元存款。5月6日,支行按平顶山检察院的要求,将上述款项划至检察院举报中心,由此引发了北京兵工汽车贸易公司的索赔诉讼。

宣武区法院审理认为:贸易公司在某行开户存款,其利益应受保护,其支行将贸易公司存款划定他处,虽具备有关手续,但无法律依据,遂判决某支行偿还贸易公司扣划存款并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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